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检务服务保障中心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共9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5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强调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被拟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和业务数据分析;通过检察开放日、“法治之光”主题宣传、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呼和浩特新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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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检务服务保障中心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共9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5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强调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保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被拟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和业务数据分析;通过检察开放日、“法治之光”主题宣传、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呼和浩特新篇章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内容摘要: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