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7号。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共9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打击“沙霸”“矿霸”等方面成效显著。2026年1月,包头市检察机关在全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斩获10项荣誉,8家单位榜上有名,数字检察建设走在全区前列。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2个集体、5名个人获全区检察系统先进表彰。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融合,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矿山修复、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精准监督,以“一案一策”推动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节前安全检查等党建与暖心活动;并通过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包头高质量发展和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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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7号。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共9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打击“沙霸”“矿霸”等方面成效显著。2026年1月,包头市检察机关在全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斩获10项荣誉,8家单位榜上有名,数字检察建设走在全区前列。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2个集体、5名个人获全区检察系统先进表彰。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融合,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矿山修复、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精准监督,以“一案一策”推动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节前安全检查等党建与暖心活动;并通过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包头高质量发展和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内容摘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7号。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