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0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集宁区、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共11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保护、矿产资源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对阴山山脉生态屏障和黄河流域上游水土保持的司法保障;在重点区域开展“守护绿色家园”专项监督行动,督促修复被破坏草原面积超两千亩,清理非法占用土地近三百亩。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类案监督与风险预警能力;打造“北疆青禾”未检品牌,建成覆盖全盟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运行;通过“法治进校园”“草原检察直通车”“双语普法进牧区”等活动,提升边远地区群众法治意识。2024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区生态环境和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整体工作质效位居全区前列。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民族地区检察特色发展,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强化蒙汉双语检察服务,推动司法公正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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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0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局、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集宁区、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共11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保护、矿产资源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对阴山山脉生态屏障和黄河流域上游水土保持的司法保障;在重点区域开展“守护绿色家园”专项监督行动,督促修复被破坏草原面积超两千亩,清理非法占用土地近三百亩。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类案监督与风险预警能力;打造“北疆青禾”未检品牌,建成覆盖全盟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运行;通过“法治进校园”“草原检察直通车”“双语普法进牧区”等活动,提升边远地区群众法治意识。2024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区生态环境和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整体工作质效位居全区前列。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民族地区检察特色发展,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强化蒙汉双语检察服务,推动司法公正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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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0号。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