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是山东省济南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8号。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共12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鲁检护企”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3件,督促整改问题商户4900余家。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类案监督体系;深化“检察+网格”融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2024年,济南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关于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的检察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与纪律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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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是山东省济南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8号。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共12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鲁检护企”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3件,督促整改问题商户4900余家。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类案监督体系;深化“检察+网格”融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2024年,济南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关于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的检察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与纪律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南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内容摘要: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是山东省济南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济南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8号。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