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是四川省成都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成都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4号。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共20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川检护企”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8件,督促整改问题商户6900余家。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类案监督体系;深化“检察+网格”融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2024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关于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的检察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与纪律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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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是四川省成都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成都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4号。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依法开展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诉讼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控告申诉受理、公益诉讼以及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下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共20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川检护企”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立案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8件,督促整改问题商户6900余家。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类案监督体系;深化“检察+网格”融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2024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多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关于推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的检察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与纪律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内容摘要: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是四川省成都市的市级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成都市委的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4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