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内蒙古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门。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立足内蒙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闯新路、进中游”的奋斗目标,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全区政法工作现代化。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作为自治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中枢,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委政法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组织领导全区政法领域改革,协调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等;统筹指导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防控、矛盾化解、公共服务中的应用;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如全国两会、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相关活动、国际那达慕大会等)、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涉稳风险排查化解;指导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素能提升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北疆政法铁军。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立足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生态屏障”“能源基地”“开放前沿”的特殊区位,突出“筑牢屏障、守好边疆、服务发展”的核心任务,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职责,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特别是强化边境管控和反分裂斗争,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聚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强化生态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草原、森林、湿地等违法犯罪,服务“三北”防护林、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围绕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煤炭、稀土、新能源等产业的司法保障;立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定位,保障农牧业生产秩序,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依托向北开放桥头堡功能,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口岸经济发展;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特点,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边疆特点的基层治理模式(如“蒙古包调解室”“双语法律服务”等);以“法治内蒙古”建设为牵引,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如边民权益保障、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弘扬“绝对忠诚、守边担当、团结奋进、服务人民”的北疆政法精神,讲好新时代内蒙古政法故事,特别是传承弘扬“枫桥经验”内蒙古实践、“草原110”边境治理模式、“北疆楷模”政法先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司法体制改革先锋案例,通过“内蒙古政法”新媒体平台、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基地和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凝聚全区政法干警、法学法律工作者、平安志愿者及各族群众力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政法担当、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政法篇章提供坚强保障,是全区政法工作统筹协调、决策落实、力量凝聚的核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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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内蒙古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门。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立足内蒙古“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闯新路、进中游”的奋斗目标,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全区政法工作现代化。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作为自治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中枢,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委政法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组织领导全区政法领域改革,协调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等;统筹指导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防控、矛盾化解、公共服务中的应用;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如全国两会、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相关活动、国际那达慕大会等)、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涉稳风险排查化解;指导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素能提升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北疆政法铁军。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立足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生态屏障”“能源基地”“开放前沿”的特殊区位,突出“筑牢屏障、守好边疆、服务发展”的核心任务,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职责,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特别是强化边境管控和反分裂斗争,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聚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强化生态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草原、森林、湿地等违法犯罪,服务“三北”防护林、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围绕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煤炭、稀土、新能源等产业的司法保障;立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定位,保障农牧业生产秩序,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依托向北开放桥头堡功能,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口岸经济发展;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特点,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边疆特点的基层治理模式(如“蒙古包调解室”“双语法律服务”等);以“法治内蒙古”建设为牵引,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如边民权益保障、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弘扬“绝对忠诚、守边担当、团结奋进、服务人民”的北疆政法精神,讲好新时代内蒙古政法故事,特别是传承弘扬“枫桥经验”内蒙古实践、“草原110”边境治理模式、“北疆楷模”政法先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司法体制改革先锋案例,通过“内蒙古政法”新媒体平台、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基地和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凝聚全区政法干警、法学法律工作者、平安志愿者及各族群众力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政法担当、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政法篇章提供坚强保障,是全区政法工作统筹协调、决策落实、力量凝聚的核心平台。
内容摘要: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内蒙古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门。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